防爆燈的防爆結構型式,要根據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區域等級及范圍決定,如1區范圍內必須采用隔爆型燈具;2區內的固定燈具可采用隔爆和增安型,移動式燈具必須采用隔爆型。所選防爆燈的級別或組別,不應低于爆炸危險環境中爆炸混合物級別和組別。同時要考慮環境對防爆燈的影響,應滿足環境溫度、空氣濕度、腐蝕或污染性物質等各種不同環境的要求。要根據不同的環境要求選擇燈具的防護等級和防腐等級。尤其是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存在腐蝕性氣體時,選擇具有相應防腐性能的燈具是至關重要的。
以前,在石化企業中,爆炸危險場所的照明燈具主要使用隔爆型。隨著增安型電氣設備在2區爆炸危險場所的廣泛應用,增安型和復合型照明燈具也越來越多地被使用。增安型的燈具在具有一定防爆性能的基礎上,同隔爆型燈具相比,具有重量輕、價格低、安裝維護方便、使用壽命長等優點。在石化企業使用最普遍的復合型電氣設備是增安—隔爆復合型防爆電氣設備,一般由隔爆部件、增安型接線端子和增安外殼三部分組成,它既有隔爆型的安全性能,又具有增安型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