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燈定期維護維修
1 維護維修人員需經崗位培訓,了解燈具的使用性能,明確使用要求。維修人員須具備專業知識,熟悉燈具產品結構。
2 定期消除防爆燈具外殼上的積塵和污垢,提高燈具光效和散熱性能。清潔方式可根據燈具外殼防護能力,采用噴水(燈具上標志陰以上)或用濕布揩。噴水清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用干布擦洗燈具塑料外殼(透明件),防止產生靜電。
3 檢查燈具塑料外殼(透明件)有無嚴重變色,如變色嚴重,說明塑料已經老化。檢查透明件有無受過異物沖擊的痕跡,保護網有無松動、脫焊、腐蝕等。如有,應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更換。
4 光源損壞應及時關燈,通知更換,以免由于光源不能啟動而使鎮流器等電氣元件長期處于異常狀態。
5 潮濕環境中使用的燈具燈腔內如有積水應及時清除,更換密封部件,確保外殼防護性能。
6 打開燈罩時,應按警告牌要求,斷電源后開蓋。
7 開蓋后應順便檢查隔爆結合面是否完好,橡膠密封件是否變硬或變粘,導線絕緣層是否發綠和碳化,絕緣件和電氣元件是否有變形和焦痕。如發現這些問題,應及時維修更換。
8 維修更換后的光源、零部件和電氣元件的型號、規格、尺寸、性能應和維修更換前的光源、零部件和電氣元件完全一致。
9 關蓋前應用濕布(不能過分濕)輕揩燈具回光和透明件,以提高燈具光效。在隔爆結合面上應薄薄地涂上一層204-1置換型防銹油,關蓋時應注意密封圈是否在原來的位置上起到密封作用。
10 燈具密封的部分不應經常拆卸和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