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
DGS18/127L
礦用隔爆型LED巷道燈,是用于有甲烷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井下巷道、硐室的照明燈具。LED防爆燈結構設計合理,抗沖擊、抗震動、防爆、密封防水等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均符合國家煤礦用防爆燈具的標準要求。完全適用于石油、化工、煤礦井下等具有爆炸性危險場所的安全照明。是取代煤礦井下當前功耗大、易燒毀、維護工作量大的白熾照明燈的理想照明燈具。
二、產品特點:
1、LED巷道燈采用大功率高性能LED為光源。體積小、功耗低,耗能18W的燈亮度相當于白熾燈150-200W的實際照明亮度;采用的LED光源連續點燈壽命可長達4-5年,是白熾燈使用壽命的上百倍。
2、LED巷道燈設計獨特,使用時免維護,一次性安裝能徹底解決白熾燈頻繁維護及更換燈泡的問題;
3、環保:無噪聲污染、電磁輻射污染及化學污染。具有節約能源、環保健康的優點,是我國今后光源照明的發展趨勢;
4、工作電壓范圍寬,適應性強,電網電壓在80V-260V的范圍內都能正常工作,且亮度無任何變化,從而可防止由于井下電壓波動燒壞燈管的現象,可廣泛應用于適用于石油、化工、煤礦井下等場所。
三、產品結構:
LED巷道燈由進線腔、燈后座、主腔體、恒壓恒流電源、冷光源、防爆玻璃罩、散熱器、金屬防護罩等組成。燈后座上設有銘牌。進線腔、粉后座、主腔體是由鋁合金制成。進線腔外設有電纜引入裝置和外接地螺釘。進線腔內裝有接線板和接地螺釘,供電纜接線用。主腔體內裝有恒壓恒流電源,防爆玻璃罩內裝有光源與散熱器。接線腔、主腔與外界有符合規定的隔爆接合面隔爆。
四、技術參數:
1、工作電壓范圍:AC80-260V
2、頻率:50HZ
3、輸出功率:18W
4、照度:≥10LX
5、光通量:≥10Lm
6、照明色溫:4000-6000K
7、使用工作環境:-30~+60℃
8、全燈重量:1.5kg
9、防護等級:IP54
10、使用壽命:3年
五、產品執行標準:
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二部分隔爆型“d”》
MT221-2005《煤礦用防爆燈具》
Q/BS01-2007《礦用隔爆型LED巷道燈》
六、產品隔爆型式:礦用隔爆型 標志為“Exd I”
七、使用方法
1、在開箱使用前,應檢查包裝箱是否損壞現象,開箱時應檢查箱內所附技術文件、如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產品裝箱清單等是否齊全,并檢查礦燈零件有否損壞松動現象。
2、安裝是應按規程切斷電源,然后用專用扳手打開上蓋,將加有焊片的電纜由其中一個喇叭口處穿入燈腔體內,用螺母將電纜牢固地固定在接線柱上(加彈簧墊圈按緊以防止松動和虛接)。另一個喇叭口可用作并聯其它巷道燈的連接出口,但若不再并聯其它巷道燈時應使用專用橡膠堵頭密封。在能夠由專業人員保證其安裝的正確性的密封性之后,才可加上蓋固定。并且由于使用時可能面臨嚴峻的環境,通電使用前必須保證燈具外殼的地線連接正常。
八、日常維護:
若燈具出現問題先分析工作電壓是否在本產品適用范圍內以及環境溫度是否在本產品適用范圍內。燈具出現故障時嚴禁在井下帶電開蓋以及私自維修。
1、DGS18/127L型巷道燈應由專業人員安裝維修,嚴禁在井下維修及更換配件。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造成設備無法正常使用,一年內本公司免費維修。若由于人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損壞,本公司可派專人有償維修。
2、存入期超過3年的DGS18/127L型巷道燈使用前應逐臺檢修,更換銹蝕的元器件并重新進行隔爆、電氣性能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運輸和儲存:
1、運輸過程中包裝箱不得倒置、倒放、不得遭受強烈的顛簸、震動、碰撞及雪、雨的侵襲。
2、產品應貯存于沒有雨雪侵入、良好的通風條件、空氣中不含有酸、堿等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